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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机构简介

        日期: 2018-03-09 来源: 市科技局

            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 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组织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和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推动全市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 编制市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 拟订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 

          (七) 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 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