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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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河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规定,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发展动能向创新驱动转变,经研究决定,印发《关于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