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大 中 小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根据《申报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忻科函〔2022〕11号)文件精神,按照认定管理办法,通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公示、现场考察等程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定“静乐藜麦忻州市重点实验室”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重点实验室,“忻州市甜糯玉米中试基地”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中试基地,“忻州市风电法兰技术创新中心”等5家单位为忻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冠荣众创空间”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众创空间,“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等6家单位为忻州市新型研发机构,“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为忻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大学生创业园”等3家单位为忻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具体名单附后。
3.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22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