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9:2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政策解读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以下简称《审查制度》)。现对《审查制度》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忻州市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2022年工作要点》,都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于落实国务院的条例和有关政策,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使得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逐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使重大行政决策走上法治的轨道。
三、主要内容
《审查制度》共十四条,主要讲了五方面内容:
(一)出台《审查制度》的缘由。主要包括第一条,即为规范本局和局属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促进法治建设,抓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实现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和客体。主要包括第二条,即政策法规科负责本局和局属各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科室(以下简称决策承办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包含的范畴。主要包括第三条,即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文化和旅游局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我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工作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的决定,主要包括:受市人大常委会或者市政府的委托,由本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领域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制定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资源开发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实施的重大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公共建设项目;制定全市文化、旅游、文物和广电改革发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需要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决策的合同书、协议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主要包括第四条至第十二条,即呈报重大行政决策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内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先后程序、时间要求。
(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其它事项。主要包括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即法律、法规、规章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度施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