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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调整专业技术职称比例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2-05-13 | |
信件内容 | 职称评聘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着单位职工尤其是新进员工的积极性,特别是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进行岗位总量控制,高、中级职称结构比例偏低。因此而产生人才外流与原有职工积极性不高并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人事管理政策滞后于改革发展的现象依然存在。 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比例多年不变。浙江宁波等地高级、中级、初级比例早已成为5:4:1,而我们还停留在十年前的1:3:6(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形成强烈的反差。加之近年来新入职人员学历层次越来越高,导致好多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得不到用人单位聘用,不能享受相应待遇,留不住、用不好人才。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尽快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从1:3:6调整为2:4:4,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变化逐步调高高级、中级比例。 希望尽快出台政策并落实!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2-05-19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收悉,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政策由省级人社部门确定,我们也已经向省人社厅提出相关建议。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展,省级人社部门将会出台有关文件,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