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补好灾害预警监测短板等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拟建、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提出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强调要聚焦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强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要求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因地制宜、先进实用,合理布局、一体推进,统一管理、创新模式的基本原则,围绕流域防洪、国家水网、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数字孪生水利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改(扩)建和加固水利工程时,要因地制宜建设配套水文设施,对于已建、在建的水利工程,要根据需要逐步完善配套水文设施,确保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应建尽建、应建快建、应建优建。
《指导意见》根据水利工程类型和规模提出了水文设施建设内容,从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标准体系和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快推动建立与防汛调度和国家水网相匹配的现代化国家水文站网,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完善水利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您请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主办:忻州市水利局 承办:忻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晋ICP备10001943号-1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1409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