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中医药函〔2022〕4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中心,省直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助力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全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大会精神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全面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山西省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山西省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第一批)》的中医优势病种在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时,在病种的系数、分值上给予倾斜。
二、各医疗机构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前提,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以及各病种临床路径、诊疗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标准化治疗方案。纳入《山西省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第一批)》的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由卫生健康部门另行制订印发,供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三、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临床诊疗路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合理诊疗。各级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市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及时制订细化落实举措,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每季度末将相关政策制订落实情况及问题建议等,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关 芸 郭君伟
联系电话:0351-3580207
电子邮箱:sxswjwzyj@163.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