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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1 09:05 大 中 小 来源:能源局网站
《通知》以直流输电系统全过程安全管理为主线,立足电力主管监管部门、电力企业在直流输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定位,从规划、建设、运行各阶段提出工作要求。《通知》要求,电力企业要落实直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规划阶段网源统筹和交直流协调发展,做好建设阶段设备选型、质量管控与技术监督,推进运行阶段直流近区电网结构变化校核与直流系统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各级电力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直流换流站等直流输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输电通道规划、新能源配套支撑电源建设、电力用户电能质量管控等方面问题;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统筹负责辖区内的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开展直流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
《要求》以防范人身伤亡、重大电网事故和重特大设备故障为导向,以确保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全面研究总结近年来我国直流输电系统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协调电网企业不同技术路线及差异化经验做法,从直流近区电网安全、直流输电线路安全、直流输电设备安全、防止直流典型事故等4方面,提出536条需要重点关注的技术与管理措施。
从编制目的和主要内容上看,《通知》侧重于从管理角度提升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水平,对主管监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侧重于从技术管理角度提升直流输电系统安全水平,对电力企业直流技术各专业工作环节进行规范。二者各有侧重,从管理和技术2个层面初步构建起直流输电安全管理政策体系。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做好政策宣贯、制度衔接等后续工作。有关电力企业、各级电力相关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通知》《要求》的学习宣贯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政策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