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在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5、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6、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参与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8、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9、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10、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12、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5、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6、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7、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8、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9、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20、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査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1、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2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市、网络强市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4、职责分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工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运行监测服务科(市服务企业办公室)、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划科、材料工业科、技术创新和装备工业科、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科、企业改革科、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科、考核分配科、企业党建和领导人员管理科、信访和应急管理科、民营经济促进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内审科(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总支。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2021年度收入总计8972.05万元、支出总计8972.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236.2万元、减少61.34%,支出总计减少14780.89万元、减少62.23%。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中资本金注入4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519.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中锻压机床厂土地出让金15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7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2.05万元,占比近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97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15万元,占比12.33%;项目支出7865.9万元,占比87.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72.05万元、支出总计8972.05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236.2万元,减少61.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中资本金注入4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519.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中锻压机床厂土地出让金15000万元。总体上继续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97.7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应急物资储备2080.2万元、酒厂改制借款转拨款4500万元。除此项目外,当年整体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06.15万元,项目支出786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7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主要是奖金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74万元,占总支出的53.03%。主要是市酒厂改制资金4500万元、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救助金2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5.26万元,占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是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资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39.54万元,占总支出的22.73%。主要包括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服务费53.88万元、华为5G智慧应用展厅建设专项资金682.13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费63.69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费260万元以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80.2万元,占总支出的23.19%。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2080.2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主要是安全奖金支出。

其他支出10万元,总支出的0.11%。主要是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奖励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4.1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8.84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29万元;公用经费150.0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8万元和资本性支出4.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比2020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3%,比2020年增加0.23万元,增长了75%,主要用于省工信厅、国资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检查工作等,本年接待任务稍有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共29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2.1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3%,比2020年减少0.69万元,下降24.15%。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市县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为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局管理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2020年减少16178.59万元。主要减少援企稳岗补贴和企业资本金注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02万元,比2020年增加49.96万元,增长48.95%。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34.55%;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65.4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待处置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1个项目和市级1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78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保障有效履行职能职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撑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我部门完成了2021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优秀。

2市、县两级医药储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2分。全年预算数为2080.2万元,执行数为20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的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以及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帽、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靴套等常用防护物资实物储备。承储企业(单位)在收到下达的储备资金后,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储备,确保实物储备数量达到储备计划的70%以上;二是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的承储单位确定为市人民医院,储备规模确定为300万元,防护物资的承储单位仍为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储备规模确定为186.65万元;三是2月11日,我局向4户市级医药储备承储企业拨付资金,其中,药品储备由国药集团忻州分公司承担,共计12类,储备规模为50万元;防护、消杀类物资储备由忻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共计20类,储备规模为450万元;医疗救治设备储备由市人民医院承接,共计17类,储备规模为1500万元;核酸检测试剂储备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共计3类,储备规模为2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现有的规范,医药储备的品种和数量由按照灾情、疫情预报的实际需要和适当留有余地原则制定的医药储备年度计划进行确定。二是该规定较为空泛,在实践和落实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以具体化。三是实际工作中,各级医药储备的目录及数量主要由工信部门商卫健部门制定,由于工信部门没有医疗机构管理职责和处置灾情、疫情的经验,储备目录基本参照卫健部门意见确定。例如,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医药储备均按照卫健、疾控等部门建议,储备了大量的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而省级层面欠缺统筹,导致省级储备和各市市级储备重复储备率较高,由于该类物资有效期短,极易造成物资因失效导致资金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储备数量和形式。建议对《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医药储备年度计划制定的规定进行具体化、详细化。二是在储备形式上,除了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建议还可以将储备数量和生产能力相结合,增加生产力储备。三是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要求部分企业具备一定期限内的医疗物资生产能力,承担生产力储备任务,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进行相关医疗物资的生产,以满足短时间内的医疗物资需求。最终,建立起实物、资金、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多样化的医药储备机制,不同的储备方式之间可以根据需求的特点分析确定相应比例。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29分。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数6家;二是技术标准规范更换、制定及时率95%;三是资金到位及时率95%;四是技术中心评审费用5万元;五是技术运用及时率95%;六是预算执行率100%;

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解困救助工作需要,2021年,我单位分别于9月、12月组织开展了2批特困职工救助。通过特困职工申报、企业初审、资产经营公司复审、局信访和应急管理科拿出初步救助方案、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工作流程,共救助企业特困职工205人,救助资金共83.9万元。救助特困企业5户,共116.1万元;二是2021年共救助监管企业特困职工205人,救助资金83.9万元;救助特困企业5户,共116.1万元;三是营造了病有所救、困有所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资金有限,对特困职工救助力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解困资金拨付力度,真正解决大病职工燃眉之急。

以上项目自评情况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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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2021决算公开.XLS
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