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1.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1年收入决算表
3.2021年支出决算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含基本支出)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在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参与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战略和规划,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大数据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文体。
(3)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提出建议,为引导、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以及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4)开展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光伏、碳基新材料、特重金属材料、煤机智能制造、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八大标志性、引领性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政策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重点企业参与国内外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等机构开展工作。
(5)开展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光伏、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煤机智能制造、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八大标志性、引领性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重要信息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分析和预测全市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协助解决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7)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改革、改组、股份制改造、现代企业制度建立。
(8)参与制定改善产业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参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组织推荐、申报其他相关资金项目。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外事、外经、外贸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全市中小企业系统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10)承担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优化创新服务。推动全市小微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工作,催生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上规升级提供服务。
(11)反映中小企业诉求,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2)承担大数据发展相关研究工作,为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数字忻州”建设、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相关服务。
(13)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服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工作。
(14)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中心设十二个部室,办公室、综合部、融资财务部、中小企业发展部、小微企业培育部、新材料产业发展部、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部、消费品产业发展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部、传统产业发展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表格附后)
1.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1年收入决算表
3.2021年支出决算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含基本支出)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忻州市财政局已经审核完毕,以忻财库〔2022〕7号文件予以批复,现将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上年结转和结余1.69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39.72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39.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收入439.72万元,比上年增加74.15万元,增加20.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439.6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593.07元,主要为利息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支出439.69万元,比上年增加73.63万元,增加20.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8.08万元,占比的88.26%;项目支出51.61万元,占比1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9.66万元,支出总计439.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6.10万元,增长2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439.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71万元,增长20.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8.08万元,占比88.27%,项目支出51.58万元,占比11.73%。
从支出结构情况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万元,占7.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3.94万元,占3.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3.6万元,占0.82%,主要扶贫工作队补助等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0.40万元,占84.25%,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占4.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5.5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6万元;公用经费57.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4.96万元和资本性支出2.91万元。
七、“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收支。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7万元,比上年增加34.44万元,增长146.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人均公用经费的增加,用途是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采购金额为8.53万元,其中货物类2.11万元,服务类6.42万元。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部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办公用房495平方米。
(四)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和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综合考虑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自评结果如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总收支439.66万元,总得分95分,属于优秀;市二产专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支出4.62万元,总得分96.24分,属于优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资金项目涉及预算支出40.20万元,总得分72.02分,属于合格;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救助项目涉及预算支出2.00万元,总得分100分,属于优秀。(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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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2、绩效自评表.zip